臺灣證券交易所未含金融電子類股價指數期貨契約
項目 內容
交易標的 臺灣證券交易所未含金融電子股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
中文簡稱 非金電期貨
英文代碼 XIF
交易時間 本契約之交易日與臺灣證券交易所交易日相同交易時間為營業日上午8:45~
下午1:45(最後交易日之到期月份契約收盤時間 下午13:30)
契約價值 非金電期貨指數乘上新臺幣100元
契約到期交割月份 自交易當月起連續三個月份,另加上3、6、9、12月中3個接續季月,總共5個月份的契約在市場交易
每日結算價 每日結算價原則上採當日收盤前1分鐘內所有交易之成交量加權平均價,若無成交價時,則依本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未含金融電子類股價指數期貨契約交易規則」訂定之
每日漲跌幅 最大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結算價上下10%
最小升降
單位
指數1點(相當於新臺幣100元)
最後交易日 各契約的最後交易日為各該契約交割月份第3個星期三,其次一營業日為新契約的開始交易日
最後結算日 最後結算日與最後交易日為同一日
最後結算價 股價類指數期貨最後結算價內容:以到期日台灣證券交易所及中華民國證券櫃台買賣中心揭示之標的指數(交易時間13:00(不含)至13:25(含)每15秒揭示之指數,加計最後一筆收盤指數),採簡單算術平均計算,並向下取至最接近各期貨契約報價最小升降單位整數倍之數值訂之。
交割方式 以現金交割,交易人於最後結算日依最後結算價之差額,以淨額進行現金之交付或收受
保證金
  • 期貨商向交易人收取之交易保證金及保證金追繳標準,不得低於本公司公告之原始保證金及維持保證金水準。
  • 本公司公告之原始保證金及維持保證金,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結算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準」計算之結算保證金為基準,按本公司訂定之成數加成計算之。